星期天下午,我穿好衣服,拿鑰匙、拿手機、拿皮夾準備要出門去跟寶貝碰面時,找來找去,卻找不到我的皮夾。
我這個人很懶,皮夾不是放床頭,就是放包包裡。床頭沒看到,就轉眼望向包包,只見包包裡空空如也。
仔細回想一番,昨天回到家後把包包裡的相機拿出來放好的時候,有看到皮夾嗎?好像沒有…咦!!??我的皮夾咧???
於是我想起,星期六在馬克的婚禮上有個伴娘妹妹說他的皮包被偷的事情…該不會我的皮夾也被偷了吧…
我打電話給寶貝,叫他走來我家等我一下;寶貝到我家後,就悠哉悠哉地躺在我的床上看電視,然後我持續地在東翻西找,找我的皮夾。
找了好一會兒沒找著,才死心地認栽。馬的,我的皮夾也被偷了!!
皮夾被偷,當務之急是先將我所有的信用卡掛失。
我有四張信用卡,花旗銀行、中國信託、台北富邦、上海銀行。我一一打電話到信用卡發卡銀行掛失,有些銀行的電話語音,光是要聽到「信用卡掛失請按…」就白白浪費了一分多鐘,難怪之前會被民眾檢舉浪費時間浪費錢。而且在這十萬火急的時候,誰還有心情聽你慢慢歌頌廣告啊!真是不通人情!
最後總算是順利掛失,而且也沒有聽到有被盜刷的記錄。
比較痛心的是,花旗、中信、富邦的信用卡掛失都要支付200元的工本費;上海銀行則是因為我的卡別是鈦金卡,有失卡零風險的保障,所以不用負擔工本費。
信用卡掛失之後,皮夾我看是找不回來了,所以我也就認命了,所以我先跟寶貝去原本要去的地方,之後才打給小茹姐,詢問要如何報案。
小茹姊把電話轉交給馬克,馬克一聽到我的皮夾也被偷了就很緊張,我本來想自己去報案就好了,馬克堅持要陪我一起去。
那天,我是伴郎,穿著西裝不方便帶東西,所以我跟新娘、新娘家屬、伴娘一樣,把東西都放在新娘休息室內。
伴娘妹妹是在星期六婚宴快結束時發現他的皮夾被偷,我還有幫他一起找。可能是他緊張又或是我沒聽清楚,我以為他是整個包包都被偷走,所以我只瞥了我的包包一眼,確認包包還在,就沒注意我包包裡面的東西了。
婚宴結束後,新郎官馬克喝到醉倒,馬克的國中同學載他回家;我本來打算自己搭計程車回家,馬克的姊姊跟姊夫好心載我一趟,我就跟姊姊說我想去看一下馬克再回家,姊姊跟姊夫就先載我回他們家,看完馬克之後,姊姊又騎機車載我回家。
一路上都沒有需要用到錢,自然也不會打開包包去看皮夾。所以整整隔了一天,我才發現我的皮夾不見了…
▲ 案發地點所屬派出所。(畫面取自Google街景)
星期天晚上6點多到案發地的派出所報案(報案一定要在案發地點所屬的派出所才能報案,而不是離家近或隨便一間派出所就能報案的),一進門,小茹姊就看到昨天星期六幫他承辦伴娘妹妹皮夾 遺失案 的A員警,所以我也就自然地向那位警官報案。
我壓根沒有報案的經驗,也可能處於六神無主的狀態,所以我開口便說「我的皮夾遺失了,可能在婚宴場地被偷的….」,馬克糾正說是失竊,於是我改口說要報失竊。A警官口氣冷冰冰地問我「你們到底是要掛遺失還是失竊?」
馬克聽了就很不高興大聲說「我們皮夾被偷,怎麼會是遺失呢?昨天我們(小茹姊跟伴娘妹妹)來報案,你讓我們報遺失就很不可思議了!我們現在是要報失竊!」
遺失跟遭竊是兩碼子的事,我一開始講錯,是我的疏失。但是我不知道,警察會誤導民眾報案!
聽我口述的內容就應該知道我們是東西被偷,跟遺失是不同性質的。我們老百姓經驗不足、知識不足、慌張,會講錯應該情有可原,怎麼警察還會判斷錯誤?想報遺失還是想報竊盜,還可以自由選擇??
確定是失竊案之後就開始做筆錄,筆錄一做就做將近兩個小時。
因為小茹姊有先跟我說,警察會問我皮夾裡有什麼東西,所以我有先列了一張清單。
1﹑現金約5000元
2﹑身分證
3﹑健保卡
4﹑機車駕照
5﹑汽車駕照
6﹑花旗銀行 信用卡(已掛失)
7﹑中國信託銀行 信用卡(已掛失)
8﹑台北富邦銀行 信用卡(已掛失)
9﹑上海商業銀行 信用卡(已掛失)
10﹑COSTCO會員卡
11﹑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提款卡(已掛失)
12﹑星巴克隨行卡(內儲金額約1300元) – 2012/05/19 熊熊想起…
其間馬克、小茹姊有跟另外一位B員警去案發現場察看有沒有監視器,可惜的是,婚宴會場沒有監視器,新娘休息室內更不可能有監視器,附近唯一有監視器的地方,就只有出入口的電梯周遭而已。
筆錄做完後,我們就在C員警的陪同下(A員警說他還有車禍案子要處理,所以請他同事幫忙),到案發地點的監控中心調閱監視器。
星期六宴客時間大約是從早上11點到下午3點。我們在查看監視器記錄的時候,在下午1點30多分的時候有發現一名新郎馬克、新娘小茹姊都不認識的人從會場走進電梯;再將時間往前調,發現那個可疑人物是跟小茹姊的朋友一起進入會場的。
小茹姊當場打電話給他朋友確認那名可疑人物的身份,他朋友只說是朋友,不是男朋友也不是老公。再進一步詢問為什麼那個可疑人物會自己一個人先離開會場,小茹姊的朋友只說「他說他覺得快要下雨了,所以想先回去」
因為新娘休息室內沒有監視器,我們無法斬釘截鐵地認定是可疑人物偷的,再加上影片只能提供給警察,我們也無法自己帶回去分析,所以我們請C員警協助後續的處理,有消息再通知我們,然後我們就先回家了。
(婚宴餐廳也有派出三名負責人陪我們一起調閱監視器,其中一位是馬克婚禮的接洽負責人簡小姐。從8點多就一直陪我們到9點多,真是不好意思 @_@")
隔天星期一,因為整個皮夾都被偷了,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什麼都沒了,所以我請了一天假打算要去辦證件。但最麻煩的是,提款卡跟皮夾都被偷了,我根本沒有錢可以去補辦證件…
幸好我平常有習慣留1000元在抽屜內作不時之需,以每張證件工本費200元來看的話,應該可以辦五張證件…
早上老爸要出門上班前,又遞給我2000元,說補貼我一些損失,又再次叮嚀我不要帶太多現金在身上。所以手上持有的現金,也是僅存的現金,累積到3000元之多,應該足以把所有證件都辦好的!
今天行程預計是:戶政事務所(身分證) → 健保局(健保卡) → 兆豐銀行(提款卡) → 找馬克跟Larry吃午餐(討論晚上到派出所指認的事情) → 板橋監理站(駕照、行照) → 派出所
按照這樣的規劃,如果順利的話,除了信用卡之外,今天有機會把全部的證件都拿到手。
在出門遠征之前,我先上網查了一下各機關的地址,以及需要攜帶的文件。
所以我帶了退伍令、護照、戶口名簿影印本、身分證影印本、證件照、存摺、印章、動態密碼鎖。因為沒有備用皮夾的關係,我把現金全部都放在包包的袋子裡。囧"
第一站是戶政事務所。
因為我昨天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已經有先將身分證掛失了,所以今天在戶政事務所櫃臺的作業,只要申請補發就好,不必再次掛失。(國民身分證掛失作業,受理電話專線:02-89127524)
根據戶政事務所網站上補領身分證的說明,要攜帶的證件是:
1.當事人2年內彩色相片1張、印章、戶口名簿及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例如:護照、健保IC卡、畢業證書及退伍令等)。
2.委由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人申請者,需附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
3.因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致無法親自前往申請者,得檢具醫師或里鄰長之證明書,委託其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血親代為申請。
4.軍事學校學生、現役軍人補領國民身分證,因服役單位遠離戶籍地或在校、在營無法外出致不能親自申請者,得檢具就讀學校或連級以上部隊長之證明及該部隊長驗印附有照片之委託書,委託其配偶或其成年之直系血親代為申請。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呀!!皮夾被偷的人,大多數都是所有證件一併被偷走,當然也包括健保IC卡。所以這個「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根本是強人所難…
因為我的退伍令上沒有照片,畢業證書也沒有照片,幸好我還有護照;所以這件事是告誡我們,皮夾被偷的人,不能沒有護照嗎?
本來一開始我只記得我有帶退伍令,所以我拿退伍令給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時,承辦人員好像面有難色的樣子。(但他沒有刁難我也沒有拒絕我)
後來我翻出護照遞給他,他核對身份後就接受我的補辦身分證申請。不過在照片這關,我忽略了身分證的照片有另外的規格要求,所以最後還是無法受理補辦身分證…
於是我只好先跑回家,拿了照片的光碟去加洗,把規格改成身分證的規格;幸好我當初在照證件照時,有說要把照片拍成可以當一般證件照也可以當身分證照的規格,才不用重照。
不過照片要下午兩點才能洗好,所以我只好先跑第二站,健保局。
健保卡可以利用網路或郵局申辦,不過取件時間將近要一個禮拜,而且有一些限制,所以我直接到健保局辦理,當場就可以領卡。
健保局『一般民眾-申請、換、補發健保IC卡規定』
親洽、委託投保單位或他人至郵局櫃台或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現場辦理者:
(一) 請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正面請黏貼最近二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或黑白、未戴有色眼鏡照片乙張;如不需加印照片者,也請一定要勾選「不貼照片」。背面粘貼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之)、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二)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由代理人代為現場辦理時,應同時出示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代之)
(三) 應繳交工本費200元
(四) 申請領卡作業時間:現場受理約2個小時
因為第一站闖關失敗,我很擔心沒有身分證就無法補辦健保IC卡,幸好健保局很人性,憑護照就可以辦理補發健保卡了,照片的尺寸也沒有強求。
▲ 新健保IC卡及卡套,
卡套上面還寫明遺失補辦所需文件,原來持身分證影印本就可以補辦了。
申請補辦健保IC卡的工本費是200元,將工本費、申請單交給承辦人員後,承辦人員遞給我一張收據說,憑著收據上面的號碼,到11號櫃臺等叫號領取。
等待的時間應該沒超過10分鐘,很快地就領到一張新的健保IC卡了!
終於拿到第一張證件了!
第三站是去兆豐銀行申請補發提款卡。
因為我的提款卡是使用薪資轉帳戶的,所以必須到原開戶銀行,也就是這間位於中山路二段的圓山分行去辦理。
這還真是要慶幸老天保佑,健保局、兆豐銀行(圓山分行)、馬克跟Larry的公司都在同一條路上,只要直直騎就可以到了,所以是非常順路。
本以為補發提款卡是最沒難度的關卡,了不起就重新開戶嘛,沒想到卻是最漫長的關卡。
補發提款卡的工本費是100元,我趁機申請說想要原子小金剛的提款卡 。
之前在已經持有一般提款卡的情況下,要申請改成原子小金剛提款卡的話,要工本費200元;沒想到提款卡掛失再補辦,還比較划算咧!
可是沒辦法當場拿到提款卡…
銀行人員說,他們現場沒有辦法製作,也沒有庫存,最慢大概需要七天的時間。完全沒辦法解決我的燃眉之急…
而且因為圓山分行的位置在台北市,如果卡片做好了我要去領的話,非常不方便,我只好選擇用郵寄的方式領取卡片,又再追加50元郵電費。
所以今天沒辦法拿到提款卡,只能完成申請補發提款卡的程序而已。
跑完銀行之後,就去馬克跟Larry的公司等他們一起吃飯。
好久沒有三個人在上班時間一起吃午餐了,感覺好懷念!
我跟馬克說「你不要帶我去吃太貴的喔!我現在沒什麼錢…」,馬克跟Larry就帶我到他們公司附近的『百八魚場』吃午餐。
百八魚場位於雙連站馬偕醫院附近。我們剛到的時候,等了大約10多分鐘才得以入座,因為全部都客滿了。
馬克說,大部分都是在馬偕醫院看完病之後,就直接來這裡吃飯的人;放眼望去,幾乎有一半以上的客人都是老人家,年輕人反倒只有少數幾桌。
▲ 味噌湯跟茶水都是自助的。
馬克幫我裝的味噌湯裡還可以看到幾塊魚肉,可見店家非常大方。
▲ 綜合刺身,魚肉還算新鮮,有厚,也不會太冰;芥末品質一般般。
▲ 馬克點的御品三色丼,鮭魚的色澤好漂亮呀!
▲ 我點的綜合燒霜丼,內容物有鮭魚炙燒、旗魚炙燒、干貝。
干貝挺大一顆的!
百八魚場的丼飯擺盤沒有很整齊,內用的話,如果沒有指定,生魚片類的丼飯都是用熱飯,要吃醋飯的話要先註明。
丼飯的份量適中,配菜有罕見的花椰菜以及紅薑片、牛蒡絲。魚肉跟綜合刺身一樣差不多厚,只是我第一次來,不知道『綜合燒霜丼』指的就是炙燒生魚片蓋飯…
跟炙燒比起來,我個人比較喜歡吃生魚片。在吃的過程中,我有吃到一塊感覺像是有筋的魚肉?還滿有韌性的…奇怪。
生魚片蓋飯跟綜合刺身的品質都算不錯,單品小點的部分選擇就不多;每道餐點的價格都相當經濟實惠,所以客人一直都絡繹不絕。
下次有機會再來的話,我應該就會選馬克點的「御品三色丼」吧!
只不過後來馬克跟Larry也沒有讓我付錢,變得我好像是跑來台北市討飯吃一樣。:P
跟馬克他們道別之後,我又再度踏上遠征之路。
我先到照相館拿早上加洗的身分證大頭照,然後又回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補發身分證。
補發身分證的工本費是200元,在櫃臺申請好之後,人潮不多時,在一旁等候約5~10分鐘就可以拿到新的身分證了,熱呼呼的。
本來想順便辦理自然人憑證的,不過後來考量到身上的錢要撐1個禮拜,直到提款卡核發下來,所以就沒有順便辦理自然人憑證了。
(Larry說,內政部要推廣自然人憑證,旗下行政單位都要配合推廣,所以可以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不必侷限在戶籍地)
第四站,板橋監理站,申請補發汽機車駕照,以及機車行照。
監理站的人潮是我今天跑過的站點中,人潮最多的一站。
進到監理站內,熱心的志工阿姨就詢問我要申請什麼業務。我不太清楚監理站的業務區分,不過在志工阿姨的引導下,我分別抽了兩張號碼牌,看樣子,補發駕照跟補發行照是分開的,因為它櫃臺就有兩區。
補發機車駕照一張200元、補發汽車駕照一張200元、補發機車行照一張150元。
申辦的時間都不算太長,包括抽號碼排等待的時間,全部大概在半小時之內就完成了。比較可惜的是,我記得我機車駕照、行照是今年年初才換新的…
補辦證件的流程都跑完了!接下來只要等提款卡跟信用卡寄到就可以了。
今天的氣溫應該有33度以上,監理站的關卡任務結束後,我就到旁邊的中和環球購物中心坐著吹冷氣。
▲ 從新北市騎機車到台北市,再從台北市騎機車回新北市,
今天這樣奔波下來,我雙手的手臂都曬傷了….
在今天出門前我拿了一張渣打銀行的提款卡,想說下午跑完證件補辦之後,就去領錢買皮夾。
在環球購物中心操作了三台不同家銀行的ATM提款機後,都無法取得現金,每間都顯示錯誤4501,又不說這該死的4501是錯在哪裡,所以我只好直接打電話到渣打銀行的客服專線去問。
詢問客服人員之後,客服人員表示,因為我的帳戶太久沒有資金流動,所以就被鎖卡了,只要拿雙證件去分行辦理解鎖就可以。
我:「可是現在已經是你們下班時間了,我要去哪裡辦解鎖?」
客服:「哦,我們有營業時間比較長的分行,在台北市…」
我:「台北市太遠了,很不方便,而且我的皮夾被偷了,身分證等證件都被偷了,怎麼去解鎖?可以直接幫我在電話裡解鎖嗎?」(我使出哀兵政策,身分證確實被偷了,不過這個時間點已經補辦好了:P)
客服:「哦?那您要先去補辦身分證唷!很抱歉,我們沒有辦法在線上幫您解鎖,還是要請您親自跑一趟分行。」
跟客服人員道謝之後我就把電話掛掉了。
沒有辦法解鎖,就沒有辦法領到錢…
渣打銀行原本也是我們公司的薪資轉帳戶,但據我們會計小姐說,渣打銀行的服務有下滑的趨勢,所以我們就將薪資轉帳戶改成福利比較多的兆豐銀行。
那大概是兩三年前的事情,從那之後我就很少從渣打銀行的帳戶中提款,也把提款卡放在抽屜裡,沒帶在身上。所以,就被鎖卡了….
▲ 身後琳瑯滿目的商店,都太遙遠……
結果一毛錢也沒得領,怕身上的錢不夠,所以也不好意思走進店裡面去看,就在環球購物中心裡面晃晃,吹吹冷氣,休息一下,然後就回家了。
A員警在今天中午打電話通知我,說要我晚上到派出所去指認。我也不知道「指認」是要做什麼?不過警方有需求、有破案的可能,我當然會配合。
晚上在馬克的陪同下,我來到最後一站,派出所。
當我們實際來到派出所之後,才知道,原來A員警的意思是要我們 「確定」 嫌疑犯,這樣他們警察才能辦案。
但我們昨天在看監視器畫面的時候,就很清楚地表示只是懷疑,無法肯定是那名可疑男子偷的,所以才請C員警協助調查或進行其他程序,A員警怎麼還要我們「確定」呢?
我們「懷疑」是那男子偷的,如果實際上不是,那「指認」他的我們,不就變成誣告了。
而且今天到派出所,A員警又播了一次監視器的畫面,要我們指出可疑男子。我心裡不禁納悶,『你同事到底有沒有跟你交接啊?』
結果,第二次到派出所,案情還是沒有進展。我想,到最後可能也沒辦法結案,造成警方的困擾,我覺得很抱歉!
東西被偷是事實,無法結案又是另一回事;所以我跟馬克都認為,雖然找到兇手的機會不大,不過我們還是必須按照既定的程序完成報案,至少要讓相關的單位知道,新北市的治安並沒有很好。
▲ 馬克的婚宴會場。
這是早上10點半~11點間,新郎新娘還在男方家中祭祖,現場只有我跟女方家屬以及工作人員。
事實上,在馬克婚禮當天,早上10點半將近11點,那時候還沒到宴客時間,只有我跟新娘家屬先到婚宴會場,家屬在新娘休息室內等新娘,我在會場巡視、拍照。
然後突然有一對老夫婦自己走進我們的會場(在調閱監視器的時候也可以看到這對老夫婦),我上前詢問他們是哪邊的家屬,他們說都不是,只是比了一下前面的接待室,就自顧自走進去。
礙於禮數以及我並不是餐廳人員,所以我也沒有阻擋他們,只有看著、確定他們是去找餐廳負責人,沒有亂走亂弄。
只是我很不能理解,為什麼餐廳人員沒有陪同就讓要看場地的客人自顧自地走進來,而且還是在別人的婚宴會場?而且老夫婦他們不覺得自己很沒禮貌嗎,擅自闖入別人的婚宴會場?
這是我第一次被偷皮夾,絕大部分的原因要怪我自己沒有把包包跟皮夾顧好,以為放在新娘休息室內就萬無一失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結果真讓我碰上萬一了。
不過也暗自慶幸,幸好不是整個包包都被偷走,只被偷皮夾,包包裡面更貴的相機倒是沒被偷走。
這次被偷的皮夾內會放5000多元的現金,是因為婚禮前一天我才剛從提款機領3000元出來,準備過兩天要去繳信用卡卡費。(但我很散漫,常常領了錢之後就擺在皮夾,過好幾天,經過、順路時才去繳卡費)
經過這次教訓之後,我決定以後皮夾內不會再放超過2000元的現金了。
幸好有馬克跟小茹姊,才知道要如何去應對。
但是對馬克、小茹姊我感到非常抱歉!讓他們在新婚燕爾之際就為我的事情煩惱。
更抱歉的是,馬克一直覺得我皮夾被偷,是因為參加他們婚禮、當伴郎的關係;但事實上是我自己粗心大意。結果馬克全家都知道我的皮夾被偷了,連帶影響到他們家人的心情…
星期日當天晚上報完案之後,馬克堅持塞了一封紅包給我;我三番兩次要退還給他,他都不收;所以我只好收在我的抽屜裡,等他生小孩時再包給他。(紅包袋我會留著)
之前去吃飯,馬克不讓我付帳時,我都會偷偷把錢放在他的包包裡或袋子裡;馬克現在學聰明了,臨走前還檢查我口袋,看紅包在不在。
對馬克他們真是很不好意思,本來應該是個完美的Ending的,結果卻因為我自己的疏失,而讓這場婚禮蒙上了一個陰影。對馬克、小茹姊的歉疚大於皮夾被偷的失落…
▍ 今 日 消 費
御品三色丼,250元
綜合燒霜丼,220元
鹽烤鯖魚定食,180元
綜合刺身,180元
◎ 百八魚場(民生店) ◎
官方網站:-
電話:02-2567-5702
營業時間:11:00~21:30
價位:單項40~399元不等
備註:不接受電話訂位/不收服務費/味噌湯、茶水自助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