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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結婚吧

十月 20th, 2008

這不是海報,也不是日劇宣傳照。

是我高中同學威志(現在改名叫藝展了),和他女朋友小昭的婚紗照。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大伙一起出去玩的時候,威志的身旁,多了個女生依偎著。



「那是他女朋友!聽說是他麻布茶坊的同事。」

「哇,他女朋友好漂亮喔!」

大家七嘴八舌的私底下議論紛紛。



好久了。

每次出去玩時,威志一定會帶著小昭跟我們一起去。

小昭是威志的女朋友,雖然威志時常不正經、愛講冷笑話、愛作一些搞笑的動作;但我們看得出來,對於小昭,他是真心在呵護著。



趴趴就這麼跟我說。

年初我們去大湖採草莓,在草莓博物館裡人擠人,威志跟趴趴走著,小昭走在他倆後面,因為人很多,可能有些疏離了。

突然,威志對趴趴說:「你有沒有看到我女朋友?」,接著就匆匆忙忙回頭去找小昭。好像深怕把小昭遺失似的。



這就是所謂的『不離不棄』吧?

很難得,在屌兒啷噹的威志身上出現這種高貴的情操。全都是因為小昭。



文靜乖巧的女生總是比較惹人愛。

小昭如是,科宏的女朋友也是。

但如果太過文靜,變得有些內向,也不容易打入男生的朋友圈子裡,這樣反倒不好。

雖然跟小昭不是很熟,但我們訊三孝的大家,都很喜歡小昭,因為小昭很溫柔、隨和、不做作。



丁丁說,其實小昭也是一個很有趣的人。這是威志在公司上班時跟丁丁聊天聊到的。

有一次威志開車載著小昭出去。

他那個人,從以前就很愛作些無厘頭又沒意義的行為。而然這次,又不知道作了什麼事,惹得小昭不高興。

雖然說是不高興,不過就純粹是小倆口間情趣般的小嘔氣。

小昭說:「你再這樣我就要下車了!」

然後威志就不吭聲了,接著,把車子開道路旁,中控鎖解除,對著小昭說「請!」

沒想到小昭回得也很絕,他說:「我下一站再下車!!

我想,雖然是開玩笑,但大部分的女生遇到這種白目的行為,都會負氣下車吧?

小昭真是一個有趣又好脾氣的女孩!也只有他,才能包容威志近乎白癡般的幽默~



這樣甜蜜的一對冤家,終於在2008年的10月18日,允諾對方的人生了。






一直在煩惱,紅包到底要包多少才好?到底要穿什麼樣的衣服去比較好?

包得太少,感覺不夠意思;包得太多,手頭又很拮据。

幸好,最後大家也是差不多就包那個數字。我跟阿閔、丁丁、盈盈至少都包得一樣。

大家也都是穿休閒式的服裝,一件襯衫,頂多加一件西裝外套、牛仔褲,就這麼去參加喜酒了~

本來還在想說,如果大家都穿得很正式,那我也只好把我當分隊長時穿的亮皮皮鞋跟制服褲拿出來穿了。



我跟姊姊、盈盈一起去。

在好市多停好車之後,赫然發現盈盈竟然在跟一位阿嬤級的女性搭訕…

哈哈,其實盈盈是好人!他在幫阿嬤把東西搬上腳踏車。

還幫阿嬤把購物車推回去~真是超級大好人!(我看你乾脆騎機車載阿嬤回家好了!)



在威志跟小昭辦喜宴的『□宴』餐廳門口,見到了許多好久不見的同學。

除了我們之外,也有其他男女方的客人。

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我們也逐一上樓了。



雖然是個好日子,但我在這裡還是不得不說,『□宴』是一間服務品質非常差的餐廳!!

上菜上得亂七八糟的,佛跳牆跟雞湯一起上,一次來兩道湯品是怎麼一回事?怕人吃不撐嗎?

然後服務員又是一堆沒有品質的歐巴桑,推著餐車跟推菜籃車一樣。還老是跟我們這說說「請你把椅子往前挪,車子過不去」;我們都已經坐得很擠了,你幹嘛不把牆打掉算了?

走道小是你們自己的問題!還好意思來委屈客人喔?真是不要臉!



然後那群歐巴桑上菜沒水準,收餐盤效率一流。一直在問我們「還要不要用?」、「這道還需要嗎?」,巴不得我們趕快把桌上的東西全部清掉,好減輕他們最後收拾工作似的。

從我們一入場,坐在位子上,歐巴桑過來叫我們把筷子外的紙拆開我就很不爽了。有哪間餐廳的服務員會在一旁叫客人把筷子拆開的?把筷子紙收走的時候也很沒禮貌~

最讓我火大的是,歐巴桑自動跑過來收我們的剩菜時,還把剩菜盤子裡的不知道是水還是湯汁潑在我的褲子上!腦子裡不知道在想什麼,收東西也不專心收!還是在我大叫「喂!你在幹嘛?!」的時候,歐巴桑才驚覺他把我褲子弄濕了。

整個龜懶趴火都起來了!!要不是看在威志跟小昭結婚的份上,我一定馬上翻臉。



還有那個投影機有夠差,投影出來的畫面還是綠色的,今天是喜宴,不是追悼會!亂七八糟搞一通!



撇去水準超差的用餐品質之外,威志跟小昭的婚禮其實是滿開心的。

這是第一次巡場。

威志跟小昭拿著金莎出來要送人。

因為懷孕的關係,小昭變得有點微胖了,不過還是一樣漂亮;穿上婚紗禮服又顯得更高貴了。


我不知道這束金莎捧花的意義是什麼?不過我們這一桌搶了不少金莎。(其他客人就很歹勢啦..)

沒想到威志竟然成家了。而且還快要當爸爸了!責任也變重了~


第二次巡場,開始一桌一桌敬酒了。

威志的酒量好像不是很好,後來還被我們鬧的多喝了好幾杯。

我們後面那桌也在鬧他,不知道給他喝了什麼,他轉頭過來吐在昱捷的空碗裡…超噁的=   ="


雖然這張照片裡沒有今天的男女主角,不過我還是要放上來說一下。

哈哈!我的臉看起來好瘦喔~

喂喂,小光,別忘了要把你拍的照片傳到班網上去啊!不可以自己獨吞ˋˊ

班網的音樂還在放著…過兩天再更新好了=   =")




宴會結束後,在入口樓梯跟威志及小昭道別之後,約了十幾個人又跑去喝茶聊天。

在葉葉的建議下,進行了「殺手遊戲」。

輪到我當主持人。

拿著女生們在婚宴裡搶奪來的金莎當麥克風,玩著殺手遊戲。

突然好想回到成功嶺拿麥克風譙一下役男喔~



殺手遊戲還真是有趣,人越多越好玩。

思幾乎好幾次都準確的猜出殺手是誰,讓我們不由得尊稱他為「李大師」。

被他懷疑的犯人,等於就是被判死刑了,因為大家都很相信思的判斷。


(姊姊,你頭髮雖然越來越少了,不過也不要再摸了啦)

下午五點,小光要去上班,大家也陸續回家。



我跟姊姊、葉葉後來跑到丁丁家去看棒球。

但是看棒球又嫌太過無聊,葉葉說想打麻將。

我不會打麻將,在丁丁熱心的說要教我的盛情之下,我也坐上麻將桌。



我打得很慢,只會「碰」跟「吃」,其他什麼在電影、電視裡聽到的「自摸」、「大三元」、「大四喜」、「槓上花」之類雜七雜八的,完全不會..

不過這樣也給我贏了四局,而且是連贏!超爽的~有三局都是坐在我上家的丁丁餵我的!哈哈!



我們四人,還有後來又來的盈盈跟趴趴去南機場夜市吃晚餐。在青年公園的馬場町斜坡上聊天聊到快凌晨一點才回家~



真是開心、充實又疲憊的一天。

因為威志跟小昭,所以我們才有這麼快樂的一天。

所以希望你們未來的每一天,都要一直幸福、快樂!

就像你在台上對小昭說的「我要用一輩子來照顧妳!」,

祝你們永遠幸福地走下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Comments

4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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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s042978 says on: 2008/10/20 at 09:52:21

     

    紅色炸彈~~!!!
    版主回覆:(08/05/2011 05:43:31 AM)
    你結婚時會發喜帖給你的分隊長嗎~?

  • minying1984 says on: 2008/10/23 at 11:31:06

     

    我結婚時候你可以包20萬給我嗎^^
    版主回覆:(08/05/2011 05:43:31 AM)
    那怎麼可以?!我們都還沒離婚,你就想跟別人結婚?
    我得先要求贍養費一千萬,及心理創傷賠償五百萬!

  • minying1984 says on: 2008/10/28 at 10:32:16

     

    那我得賣很多年的屁股才湊的到呢
    版主回覆:(08/05/2011 05:43:31 AM)
    嗯,好好賺錢養我啊!

  • vmp4n0vul4 says on: 2009/05/12 at 07:18:04

     

    媽呀,立文你網誌寫得真是超好,超有心的啦!!
    版主回覆:(08/05/2011 05:43:31 AM)
    哈哈,謝謝你的誇獎啊~
    宅男一定要會寫網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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